习近平与中外记者见面为何再提“全人类共同价值”?******
(中共二十大·观察)习近平与中外记者见面为何再提“全人类共同价值”?
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电 题:习近平与中外记者见面为何再提“全人类共同价值”?
中新社记者 张蔚然
10月23日,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亮相。在这个全球瞩目的场合,面向中外记者,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再提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10月23日,刚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中外记者亲切见面。图为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只要共行天下大道,各国就能够和睦相处、合作共赢,携手创造世界的美好未来。”习近平说。
“全人类共同价值”在中共二十大期间成为高频词。二十大报告呼吁,世界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
22日,全人类共同价值被正式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以载入“党内母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党行动的共同遵循。有评论认为其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全球观”和“世界意识”。
习近平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再次突出宣示“全人类共同价值”,表明中国共产党未来施政将继续致力于拉紧与世界“命运与共”的纽带,以胸怀天下的情怀致力于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
当今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面临的动荡因素增多,虽然各国相互联系和影响更密切,但疫情、冲突、通胀等造成的外溢效应持续,饥荒疾病仍在流行,隔阂和对立在一些地方持续加深。
着眼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国共产党提出和倡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旨在超越地域、民族、肤色等差别,以人类共同利益为交汇点,凝聚不同文明的价值共识。
面对各国间存在的具体利益分歧,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呼吁各国以“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的智慧化解矛盾冲突,做大共同发展的“蛋糕”,增加和平合作的“砝码”在国际关系“天平”上的分量;面对不同人群、地域存在的价值理念分歧,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呼吁通过对话和交流,让文明的多样性而非单一性得到更大发展,集“小同”为“大同”,化“不同”为“共同”,增进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各国由于自身环境、历史、发展历程不同,对制度和道路愿景存在不同看法,这本应是世界多样性图景的一部分,但近年来随着个别国家选择通过诉诸小圈子、提出遏制战略、开展“排他行动”来扩大共同声音的“音量”、共同选择的所谓“辐射范围”,给世界发展增添更多不确定性,一些中小经济规模和体量的国家甚至担忧本国有一天或许不得不“选边站队”。
对于这些“乱象”,中国给出了自己的方案——无论是发起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还是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合作,中国都致力于从各国人民最深刻、最普遍、最现实的共同诉求出发,希望在对话、理解与合作中推进世界的共建共治和共赢共享,而非诉诸小圈子和零和博弈。
今天,通过再次郑重宣示“全人类共同价值”,习近平对“如何看世界、中国怎么办”的问题作出了回答,进一步阐明了中共的“世界观”。
正如他在见面会上所说,“我们将同各国人民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持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完)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