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中国朋友助柬学生告别“流水席”式课堂******
中新社柬埔寨干拉省1月12日电 题:中国朋友助柬学生告别“流水席”式课堂
作者 欧阳开宇 余湘珺
干净的课桌,粉刷过的新墙,透过窗户的充足光线……柬埔寨干拉省安龙达塞中学学生波兰梅走进新校舍,“连心情也变明亮了”。
1月上旬,中国云南省援柬埔寨干拉省安龙达塞中学教学设施项目启用,当地师生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新校室。新课堂第一天,波兰梅与同学们身穿白色衬衫、黑色半裙这一柬埔寨学生的经典校服套装,早早就来到学校开启“新鲜的上学体验”。
安龙达塞中学2014年成立,由于没有校舍,只能借用当地小学的教室。小学一共15个教室。小学用10个,中学借用5个,学生们像“吃流水席”一样上课——七年级的学生上午用完教室,八年级的学生下午再来用。
“这一天我们盼了9年!”安龙达塞中学校长邓索卡向中新社记者说道,此前学生们没有固定的教室,安排教学很不方便。
邓索卡说,新学校启用前,当地很多学生上学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一部分学生只能去10公里以外的中学上课。早上7时上课,不到5时就得起床,骑1个多小时自行车到学校。一些家长甚至因为担心孩子的安全而让孩子辍学。
即便有机会就读,学生的体验也不太好。邓索卡回忆说,30多年前,他就是在这里上的小学,只不过那时还是木质房屋,用树枝围起来的篱笆做了个简易围墙。1997年,小学重新翻修,有了现在的砖瓦房,但也年久失修,桌椅板凳老化严重,黑板、教具、卫生间等设施都较为简陋。
体育课的活动场地更为局促。邓索卡说,体育课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通常让学生们到教室外的空地上做体操。但由于学生多、空地少,院子里还停满了摩托车、自行车,只能腾出一小块地方。遇上雨天,低洼的地方被淹,“很多学生都带着一身泥回家”。
“现在好了,我们不但有了自己的教学楼,而且一切都是新的——新的课桌、黑板、灯光,学生们还收到捐赠的新书包,现在上课都更有劲儿了。”邓索卡说,感谢中国朋友们解决这里乡村学校教学资源老化,教育环境差的问题,为安龙达塞村及附近村镇的村民提供了更好的教学环境。
该教学设施由中国云南省人民政府出资,云南省商务厅管理,委托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教学楼面积约400平方米,包含6间能容纳50名学生的教室及桌椅、白板等配套设施,学校还修建了围墙及内部道路供学生们活动。
新学校启用当天,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大臣布拉索昆专程到现场参加仪式,向学生们发放学习用品,并与师生们交流。布拉索昆告诉学生,要记得是中国朋友帮助他们建设了新课堂,要多做促进柬中交流的事,珍惜这份特殊的友谊。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同柬埔寨的教育合作,除帮助柬埔寨改善基础教育环境外,每年还提供大量奖学金名额。”中国驻柬埔寨使馆公使衔参赞常健也鼓励学生们好好学习,将来去中国留学,做中柬友好的维护者。
新操场上,同学们纷纷领取新书包,互相分享着喜悦。“学校离家近,比以前要节约40分钟,中午能回去吃午饭、小睡一会儿,下午上课不再是‘瞌睡虫’了。”波兰梅与小伙伴手拉手走在新校园中,笑靥如花。(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